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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“1号文件”出台

法治江西 2019-10-16

江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日前下发《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〈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〉的通知》,就我省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、建立源头治理执行难长效机制、加强综合治理执行难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部署。

《通知》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“1号文件”的方式下发,指出,解决执行难事关法律的尊严与权威,事关社会的公平与正义,事关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,各地各部门要把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长期而持久的政治任务,完善“党委领导、政法委协调、人大监督、政府支持、法院主办、部门联动、社会参与”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,推动执行工作与综治考核、法治建设、文明创建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考核评价体系深度融合。

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,从六个方面扎实推进综合治理、源头治理执行难工作:


建立执行难源头治理长效机制,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;完善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建设,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,发挥工作合力,齐抓共治执行难;

 

健全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,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与运用,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自动比对、自动监督、自动拦截、自动惩戒;

推进执行难问题的基层治理,最大限度发挥基层组织和基层群众协助执行、参与执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;


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,严厉惩处拒执犯罪行为,有效树立法治权威;
人民法院要切实肩负起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主体责任,推进执行协同社会化、执行管理精细化、执行程序规范化、执行手段多元化、执行流程集约化,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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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内容来源:江西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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